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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同方:全流通后股价必须高于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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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5月28日 11:27 华西都市报

  针对清华同方董事长荣泳霖的公司制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前提,是国有股股东必须控股34.17%,以及改革后,清华同方能坚持的最低股价是5.2元的言论。

  昨天,记者找到清华同方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潘先生。

  记者:控股股东为什么提出5.2元是股价底线?

  潘先生:净资产就是5.2元,如果全流通后,股价还低于5.2元,全流通就没有意义了。

  记者:控股股东为什么要保持34%的控股权?

  潘先生:这是清华大学的想法,如果股权比例低于33%,清华大学就没有足够的兴趣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好项目好机会留给其他公司做,流通股东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记者:国资委有规定吗?国有股东必须要保持多大的股权比例?

  潘先生:国资委要求国有资产不能流失,没有要求具体的股权比例。

  记者:中小投资者提出要按投资额来划分股权,大股东为什么不采纳?

  潘先生:不能那样算的,应按现状算,当时的预期与现在不一样。(记者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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