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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计重收费短期收入增长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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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05日09:52 证券时报

    2004年10月10日,安徽省改变以往的载货汽车公路通行费征收方式,由按车型收费全部改为计重收费,这种新型收费方式会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皖通高速(600012)是受计重收费方式影响较大的公司,实施几个月新型收费方式后其所受影响已初步显现。近期该公司已公布了2004年报,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计重收费短期内会给皖通高速带来收入的较快增长,但由于这种方式对超载车数量和车流量的限制作用,长期内皖通高速收入较难保持这种较快增长的势头。

    2004年收入增长38.63%

    皖通高速公布的年报显示,200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289.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63%,实现净利润40440.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77%。收费标准的调整是皖通高速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皖通高速的董秘谢新宇对记者说,收费标准的变化所带来的收入增加具体数额很难准确计算。实行新标准后,车辆重量的实际化是收入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原按车型收费标准下,部分运输者故意低估车辆的重量,行车证上标明的重量往往低于实际重量。皖通高速只能按行车证上的重量标准收费,这样在原来的收费制度下公司少收了一部分被隐藏的收入。实行计重收费后,车辆的实际重量成为计量标准,原来故意低估的重量不再存在,皖通高速增加了一块原来被隐藏起来的收入。从实际情况看,超载车辆多数为10吨以下的中型车。

    招商证券交通行业研究员文斌认为,计重收费所带来的实际收费标准提高也是收入增加的一个原因。通过调整前后收费标准的测算对比,正常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总体和原来基本持平,重车收费标准比原来有所提高。

    逐级递增的惩罚性的收费政策,增加了超载车的收费标准。根据新规定,超限运输车辆实施惩罚性的收费政策,超限30%-50%(含50%)的车辆,超过限制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1.5倍征收;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超过限制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2倍征收;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过限制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3倍征收。

    车流量将达到均衡点

    计重收费对超载车辆实行惩罚性的收费,这会对高速路的车流辆产生影响吗?

    文斌认为,计重收费在某种程度上会降低超载车数量,影响车流量的提高。实行计重收费后,运输者会根据经济效益原则决定是否超载运输,而车辆的超载比例和超载重量也会达到某个均衡点。在高速路上超载运输,承运者要支付超载费用,可能部分超载车辆会减少载重量或选择可替代的同向国道行驶。但超重行驶的情况下,承运者可能因为快捷带来更多的收益,因此仍旧会选择超载行使。并且相比于国道而言,高速路具有速度快、车辆损耗少、耗油量底等优势,因此国道的替代性也是有限的。运输者会权衡利弊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而高速路公司的车流量也会达到一个均衡的水平。

    谢新宇介绍说,实行计重收费后,整个安徽省和公司的车流量都暂时有所下降。但从长远来看,随着货运和物流的发展,皖通高速的车流量会呈增加的趋势。

    增长的可持续性不强

    文斌认为,计重收费是一种惩罚性的收费措施,其目的是限制车辆的超载现象,客观上提高了超载车辆的通行费收费标准。在实行新收费标准的初期,超载现象一般不会得到很快抑制,因此高速路公司的通行费收入会突发性地、较快增长。计重收费实行一段时间后,超载现象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通行费收入较难保持这种较快增长的势头。

    谢新宇表示,超载车辆与所运货物的种类关系不大,超载者一般会平衡支付的超载费用和超载所带来的收益,当超载运输带来的收益大于支付的超载费用,运输者仍旧会超载运输。整体来说,计重收费不会对公司的车流量产生很大影响。但计重收费会促进车辆大型化的趋势。大型车的可装载货物容量较大,不易出现超载现象,运输成本相对较低,会成为越来越多的运输者所选用的运输工具。

    皖通高速昨日收盘价7.78元,跌2.02%。

□ 本报记者 盛 敏(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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