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日前发布公告,公开谴责新疆屯河及有关责任人。引人关注的是,已提出辞职的独董杜厚文未在谴责名单之列,而另一位已提出辞职的独董魏杰则不能幸免。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独董杜厚文能免责,说明管理层对独董的责任有较为客观的认定。
这位人士称,独董杜厚文之所以"有幸"被免责,是因为他在董事会上对2003年年报及其他议案,发表了独立的声音,一定程度上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责任。
据介绍,2004年4月25日,新疆屯河召开董事会主要内容之一是审议公司2003年报。新疆屯河5名董事中有3人参加,另外两人中一人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另一人则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在对新疆屯河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时,参会及授托独董中,只有独立董事杜厚文发表了反对意见。
5月17日,在新疆屯河第四届十一次董事会议上,对于审议新疆屯河拟收购德隆国际等公司四项资产的议案,独董杜厚文与魏杰对四项议案均投了弃权票。6月10日,独董杜厚文即致函新疆屯河董事长及董事会,声称因深感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而难以履行职责,决定辞职。
在德隆危机尚未全面爆发之时,独董杜厚文即勇于发表独立的声音,当属不易和难能可贵。而这份尽责,最终也使他保护和保全了自己。
包括魏杰在内的新疆屯河大部分独董受到谴责,对整个独立董事群体的震动很大。昨日,许多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不约而同地感叹,现在担任独董的风险越来越大。同时,面对独董杜厚文被免责,这些独董也感到了一些欣慰。他们表示,在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对独董免责条款的规定尚未清晰之际,监管部门已开始更加客观地评判和行使对独董责任的处理,这对众多独董今后认真行权以及履行职责,是不小的鼓舞。
当前,社会各方要求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权威人士指出,新疆屯河独董杜厚文免责无疑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原有的独立董事制度法规有望在短期内得以完善。(记者李彬)(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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