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股份:重大事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称:商务部)于2009年6月1日发布有关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自当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本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及的进口取向电工钢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2251100和72261100项下。本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和补贴调查期均为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产业损害调查期均为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本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下称:武钢集团)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大陆取向电工钢产业于2009年4月29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是武钢集团唯一生产取向电工钢产品的企业,取向电工钢的生产和销售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商务部本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将对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和影响。


首页财经股票股评个股基金行情数据银行外汇债券信托期货保险理财房产爱股爱基论坛博客大赛
金融界-股票频道设定金融界为浏览器首页 个股档案-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