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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码:000665
名称:武汉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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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1115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重大资产置换 |
批次 |
全面五十六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武汉塑料控股股东武汉经开将其合法持有的神龙塑胶100%股权赠与武汉塑料,以此作为武汉经开以及武汉经开代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简称“工业联社”)股改的对价。
武汉塑料以截至2006 年6 月30 日的资本公积金和总股本为基础,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转增5 股股份,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控股股东武汉经开及非流通股股东工业联社每10 股转增2.6 股股份,以此作为除武汉经开及工业联社外其他非流通股股东股改的对价。 |
| 对价方案承诺 |
除上述承诺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武汉经开还特别承诺:
1、延长锁定期承诺
武汉经开承诺:武汉经开持有的武汉塑料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不上市交易。
2、有关捐赠资产的承诺
武汉经开承诺:神龙塑胶经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的2006年的税前利润不低于504 万元,2007 年的税前利润不低于524 万元,2008 年的税前利润不低于564 万元。其所持有的神龙塑胶100%股权不存在捐赠的障碍,也不存在办理过户手续的障碍;神龙塑胶自审计基准日(2006 年9 月30 日)起至过户到武汉塑料名下之日止,期间的全部收益赠与武汉塑料;神龙塑胶股权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过户到上市公司名下。
3、追加对价承诺
(1)追加条件
武汉经开承诺:神龙塑胶经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的2006年的税前利润不低于504 万元,2007 年的税前利润不低于524 万元,2008 年的税前利润不低于564 万元。如果神龙塑胶出现下述三种情况之一时,武汉经开将对股权登记日在册武汉塑料流通股股东(不包括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的原非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的股份总数为2,200,000 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积金定向转增后的股份数),按现有流通股股份计算,每10 股流通股获付0.43988 股。
第一种情况:如果2006 年的税前利润低于504 万元;2007 年的税前利润低于524 万元;2008 年的税前利润低于564 万元。出现以上任一情形均视为触发追加对价条件。
第二种情况:神龙塑胶2006 年度或2007 年度或200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第三种情况:本公司将于公布年度报告的同时公告神龙塑胶同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果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神龙塑胶2006 年或2007 年或2008 年度审计报告。
追加对价以上述情况中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并只追送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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