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24日消息,锦富技术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原实际控制人富国平、杨小蔚夫妇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9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富国平、杨小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内容显示,2019年锦富技术控股权变更过程中,泰兴市智成产业投资基金、富国平、杨小蔚存在违规行为,未在权益变动相关公告中披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三补充协议》事项,且权益变动公告中披露的股权受让价格、交易对价与真实情形不符,导致权益变动相关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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