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华会计所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执业海欣股份年报审计存5项问题

  5月30日,上交所公告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何亮亮、王小红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查明的事实,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及注册会计师何亮亮、王小红作为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存在以下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一)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未按照计划分配的样本量实施现金与银行存款管理的控制测试。二是未对识别出的银行收付款未经恰当审批、推广服务采购发票跨期等控制偏差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未合理关注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发函未取得回函的原因,也未执行恰当的替代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二是未对多个当年注销的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三)暂估工程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未对期初已竣工验收、因存在结算金额争议而尚未完成审价的暂估工程款金额采取恰当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能从独立来源获取信息以印证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四)新增贸易业务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2021年公司新增贸易业务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9.02%,在了解公司及其环境的过程中未对该新增业务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也未就该新增业务模式下盈亏情形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五)推广服务供应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在抽取推广服务供应商查询工商信息时样本选取过程不规范,未发现样本中数家供应商于2021年度内注销的情形。二是未有效复核底稿中记录的查询结果,未进一步关注查询结果中数家供应商存在信息匹配错误、已注销、供应商名称错误等情形。

  据了解,此前3月2日,针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两次被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2023年2月20日,吉林证监局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奚晓茵、吴聪、李明出具警示函,指其执业华微电子财报审计存在违规。

关键词阅读:众华会计

责任编辑:邱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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