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145个账户组“坐庄”济民制药,两名自然人被证监会罚没4000万元

  控制145个账户影响“济民制药”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牟利超千万,日前,中国证监会的一则行政处罚书披露了自然人费林军、陆杰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证监会决定合计没收费林军、陆杰违法所得1233.37万元,处以罚款2826.74万元,其中对费林军罚款2544.07万元,对陆杰罚款282.67万元。

  操纵“济民制药”获益千万

  据悉,2017年3月29日至2018年2月5日,费林军、陆杰控制使用账户组(“蔡某蝶”等145个账户),采取多种手段影响“济民制药”(2021年6月4日,证券简称变更为“济民医疗”)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1233.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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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操控过程如下:

  账户组期初持有“济民制药”0股,2017年3月29日至8月16日系建仓阶段,期间账户组买入“济民制药”2147.61万股,卖出440.76万股。

  2017年8月17日至12月4日系拉抬阶段,期间账户组放量交易,买入“济民制药”4154.18万股,卖出2971.32万股,“济民制药”收盘价由14.68元/股上涨至17.77元/股,涨幅21.05%,同期上证指数上涨1.95%,偏离19.10个百分点。

  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2月5日系卖出阶段,期间账户组买入“济民制药”1251.11万股,卖出3008.85万股,“济民制药”收盘价由17.77元/股下跌至13.50元/股,跌幅24.03%,同期上证指数上涨5.37%,偏离29.40个百分点。

  2018年2月5日即卖出阶段末期,“济民制药”股价闪崩跌停,而在随后的交易日内更是走出了两个“一字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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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林军、陆杰操纵“济民制药”的具体手段包括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

  例如,在整个操纵期间,有63个交易日账户组存在对倒,占账户组全部交易天数的36%。其中,有19个交易日对倒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有8个交易日超过20%。2017年8月17日对倒占比最高,达到48.96%。

  超比例持有股票未披露

  费林军、陆杰还存在超比例持有延华智能股票未披露,并在限制期交易延华智能股票的情况。

  据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20日,费林军、陆杰控制使用的涉案账户组持有“延华智能”数量达到3840.25万股,超过总股本的5%。费林军、陆杰在持有“延华智能”达到总股本的5%时未停止交易,未履行报告义务。

  此外,直至2018年2月5日,账户组始终持有并交易“延华智能”,且持股比例始终超过总股本的5%。账户组在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2月5日期间,合计买入“延华智能”3.28亿元,卖出2.81亿元,累计成交金额6.09亿元。

  费林军、陆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以及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零四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合计没收费林军、陆杰违法所得1233.37万元,处以罚款2826.74万元,其中对费林军罚款2544.07万元,对陆杰罚款282.67万元。

责任编辑:王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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