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些A股公司已“领证”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政策规定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局监管,并根据相关规定制作、随附物流单证。

  行业法治化规范发展长期利好电子烟行业,上市公司在此时入局可以获得较好的发展机遇。

  据统计,当前已有7家A股公司通过旗下公司“领证”,包括比亚迪、劲嘉股份、顺灏股份、东风股份、小崧股份、金龙机电、金城医药,涉及电子烟的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

关键词阅读:电子烟

责任编辑:李欣 RF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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