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维权“两大难”:“官司一打好几年”“赢了官司没拿到钱”

  执行难、诉讼久增加了投资者维权的成本,也降低了投资者维权的意愿。

  2021年,代表人诉讼制度得到落实,A股投资者维权索赔迎来新发展。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执行难”“诉讼长”等问题成为投资者维权路上的拦路虎,一方面增加了投资者维权的成本,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投资者维权的意愿。

  “投资者维权任重道远,建议各方协同推进核实投资者身份、核算差额损失、确定纷争责任、畅通赔付沟通渠道等事项,让受损投资者对获赔更有信心,让上市公司能够恪尽职守。”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张强律师对银柿财经记者指出。

  有了判决书不代表能拿钱

  “赢了官司没拿到钱,是部分投资者面临的困境。”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证券专业律师洪鹏向银柿财经记者表示,“投资者的损失无法做到‘全覆盖’,许多案件中投资者打赢了官司,但赔偿金额普遍打了折;其次,哪怕赢了官司,有些上市公司因自身经营状况不佳进入破产程序,重整方案对投资者的债权金额进一步打折,最后投资者的回款寥寥无几。”

  平台律师向记者介绍了几例“执行难”的例子。比如*ST天成(600112.SH),即此前的天成控股。2018年11月,*ST天成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ST天成、王国生、马滨岚、周联俊、黄巨芳、陈磊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随后,*ST天成陆续收到多次中小投资者诉讼,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2019年10月至今,公司披露了12份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告。其中,多起诉讼已有二审判决。

  平台律师向记者表示,*ST天成的投资者维权案,获得二审判决书至今已有一年多,多次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获赔。银柿财经记者在企查查上看到,*ST天成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多笔未履行的执行,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不主动履行赔款的不止是*ST天成。因虚假证券陈述,2018年5月份,*ST圣莱(002473.SZ)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投资者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要求。

  截至2021年11月11日,*ST圣莱计收到多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506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累计超2亿元。其中,二审未决共73例,索赔金额超5000万元,二审判决*ST圣莱赔偿共12例,判决金额1351.28万元。平台律师向记者表示,*ST圣莱并不主动履行义务,需要投资者申请强制执行。企查查显示,自去年10月份起,*ST圣莱陆续有33次成为被执行人,银柿财经记者浏览部分执行案号发现,案由均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21年11月份,*ST圣莱发布公告称,部分投资者根据判决结果已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将面临巨大的赔偿压力,公司现有资金状况未能赔付全部投资者,随着更多案件的判决并被申请执行,不排除后续面临被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冻结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并被进行信用惩戒等执行风险。

  此外,平台律师指出,执行难还体现在延期付款。如庞大集团(601258.SH)在与投资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按约定的时间付款。庞大集团2021年的半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8月25日,公司的股民维权诉讼案件共计706件,其中,调解完成323件,涉案金额共计2444.75万元,经调解共支付金额1120.02万元。

  “如何防止生效的民事判决沦为一纸空文,如何防止投资者维权工作在‘最后一公里’的执行环节难以落地,需要监管部门、法院、投保机构等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判决真正落实执行到位。”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特聘委员杨兆全向银柿财经记者表示。

  杨兆全指出,我国司法实践应积极总结万福生科等先行赔付的实践成功经验,通过建立先行执行承担连带责任的实控人财产机制、落实民事赔偿优先机制,还可借鉴代表人诉讼的规定,引入赔偿款通过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发放的相关规则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全方位保障投资者的胜诉权益,助力投资者真正拿回赔偿款。

  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

  除了“执行难”,“诉讼周期长”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沈张强向银柿财经记者表示,部分上市公司还存在故意拖延时间的情况,极大损害投资者的损失资金占用利益。

  对此,沈张强认为,应积极推动法院、律师、第三方服务机构、上市公司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加快各方的联系与数据对接,简化流程。从诉讼的角度,法院可以考虑一次性调取案涉上市公司违规的投资者信息,对起诉原告无需多次重复调取;积极推动诉前调解工作以及处罚书下达前的和解工作,力争将案件的影响降低,让受损投资者尽快获赔。

  洪鹏亦对记者指出,各地法院应当推进落实代表人诉讼制度或者示范判决+平行案件审理制度,提高案件审理效率,让更多投资者愿意加入到维权诉讼中来。

  “同时,在法律层面,立法机构还是要加快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修订,取消原告身份公证材料、前置程序等要求,扩大原告起诉依据的范围,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洪鹏进一步指出,“在司法层面,希望法院尽可能的简化诉讼流程,加快推进案件审理,减少投资者维权的时间成本。面对大批量的投资者诉讼案件,法院可以通过主动去中登系统或交易所调取投资者交易记录等方式,降低对账单等证据的要求,减轻投资者提供证据的一些压力,也能确保投资者交易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方便损失计算。”

  杨兆全向记者表示,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有很多,主要包括时间成本、交通成本、金钱成本等。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跨地区投资者维权的成本也在逐渐增大。各地法院可以通过调解先行、实行“示范性案件+平行案件审理”模式、一键式在线审理裁判等依靠新科技推行新制度的方式便利投资者。

  “首先,要强化调解优先原则,减少投资者维权的金钱成本;其次,要简化平行案件审理,缩减投资者维权的时间成本,加快投资者拿到索赔回款的进度;最后,要深化在线诉讼改革,降低投资者维权的交通成本和心理负担,减少疫情下投资者跨地区流动维权的安全隐患,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投资者少跑腿’。”杨兆全补充道。

  投资者该怎么做?

  在目前的环境下,杨兆全建议,首先,不仅是需要维权的投资者,所有的资本市场投资者都应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参与各地证监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和证券交易所开展的关于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教育活动,学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市场热点知识,持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识别法律风险的能力,科学理性地投资及维权。

  其次,杨兆全建议需要维权的投资者,应在准备好涉案股票交易对账单、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公证书等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委托专业律师对潜在的民事赔偿对象进行全面分析,就各项投资损失进行专业核算,尽早在诉讼时效范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该类诉讼涉及的投资者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而涉案上市公司及其他责任人员或机构的赔偿能力是有限的。因此,投资者应尽快启动司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免因延误最佳索赔期而无法获得足额赔偿。”杨兆全补充道。

  最后,杨兆全指出,在具体的个案维权中,投资者应在专业律师的分析指导下,将确有证据证明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上市公司内部责任人员及其外部中介机构等,列为共同被告,让其就投资者的损失与上市公司一并承担连带责任,这将大大增强投资者拿到足额执行回款的可能性。

  洪鹏也对投资者给出了两条建议:一,树立维权意识;二,要相信律师的专业性。

  洪鹏指出:“目前绝大多数因信披违规被处罚的上市公司,法院基本上都判决了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要多关注上市公司公告,一旦发现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就应该尽快联系维权律师,尽早地参与到维权中来。”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亦建议需要维权的投资者,要多关注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

  同时,洪鹏还表示,股票维权是一个周期较长的事情,以中安消为例,自立案调查到正式处罚就历经了两年半的时间,再加上1~2年的诉讼周期,以及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总体耗时可能超过4年。因为历时较长,很多投资者中后期可能会出现不信任律师的状况,质疑律师的专业性,但实际上,“维权周期长”目前来说尚无法避免,所以还是希望投资者尽可能保持耐心,做好等待的心理准备。

关键词阅读:投资者 维权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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