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众泰: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摘要
*ST众泰公告,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以众泰汽车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金融界11月30日消息 *ST众泰公告,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以众泰汽车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07破13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申请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制作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符合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该重整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批准。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ST众泰表示,金华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公司负责执行。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推进执行工作,确保《重整计划》依法、高效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根据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经营方案,公司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可能对公司2021年度的净利润、2021年末的净资产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关键词阅读:*ST众泰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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