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回复北交所问询:称大额分红系资金流良好 向实控人借款是防止资金周转不畅

  究竟缺不缺钱?

  新三板创新层公司沪江材料(870204)正在排队北交所,近日回复首轮问询,对于“大额分红后又向实际控制人拆入资金的合理性”一问,公司称,大额分红是基于公司资金流良好,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而向实控人秦文萍借款融资,是防止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不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沪江材料的北交所上市材料于今年6月29日获受理,7月27日收到首轮问询函。被问到“大额分红同时向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拆借资金”“毛利率远高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应收款项快速增加的风险”等。

  分红与资金拆借方面,公司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52.62万元、2,216.70万元、3,139.15万元和2,391.10万元,累计现金分红3,091.60万元。实控人秦文萍家族持股约87%,可分得约2700万元。

  谈到分红原因,公司称,“资金流良好”,具有分配现金股利的能力。

  (截图自:沪江材料11月24日针对首轮问询的回复函)

  但谈到向实控人拆借资金,公司理由又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发展,公司对营运资金始终有所需求,防止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不畅,并进一步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和偿债性风险。”

  (截图自:沪江材料11月24日针对首轮问询的回复函)

  根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1月,公司由于运营资金需求,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文萍借款1,500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年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借款时间为自2017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31日止。2017年9月,公司再次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文萍借款500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利息为4.75%,借款时间为自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0日止。2018年之后,公司还清部分借款并重新与秦文萍签订多个借款协议,借款利率为2%或无利率。

  (截图自:沪江材料6月29日招股书申报稿)

  公司还特别解释,报告期内实控人秦文萍向公司提供借款,且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所以公司虽然也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但出于融资成本及操作简便等因素,选择向其借款,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挖贝研究院资料显示,沪江材料从事复合材料、塑料包装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51亿元,归母利润3594万元。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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