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底价15元/股,高德信计划赴北交所上市
11月25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高德信(832645.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上市”)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据悉,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00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底价为15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上述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补足;若实际募集资金大于项目资金需求,则募集资金余额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56,443,387.32元、58,988,108.9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3.86%、17.49%,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据了解,高德信于2015年6月23日挂牌新三板,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增值电信服务商,拥有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VPN)、网络托管业务、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并取得了在深圳市、广州市、东莞市范围内开展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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