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信披 大洋生物收警示函
由于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信披,大洋生物(003017)及公司董事长、董秘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募资中3亿元被拿去买理财
2020年10月,大洋生物登陆A股市场上市。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募资净额3.83亿元拟投向“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的原定开工时间为2018年10月,“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原定开工时间为2019年1月。
就在募集资金到账的第二个月,2020年11月,公司便决定使用不超3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2021年度,公司再度通过议案,拟使用不超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11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49亿元。
另一方面,公司IPO的募投项目却迟迟未见进展。中报显示,“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20年6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承诺投资金额1.79亿元,累计实际投资金额仅为5436.24万元;而承诺投资金额1.7亿元的“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项目累计实际投资金额为零。
公司及董事长、董秘被警示
10月19日,大洋生物披露《延期实施公告》称,因新冠疫情反复等多种因素影响延缓了试生产的开展,截至9月30日,原定2022年10月底前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按募投计划正常进行,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0月。
募资到账一年有余,资金大部分被拿去买理财,原定募投项目至今却未按计划正常进行,大洋生物于11月11日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指出,项目备案显示,公司“含氟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7月26日,公司项目部发起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对该项目进行延期,将项目拟建成时间变更为2023年6月。公司未及时披露项目延期情况并解释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也未在2021年半年报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中说明上述情况。直至10月19日经董事会审议后才予以披露,且披露称项目将延期至2023年10月,与延期备案的项目建设期间不符。
此外,《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用印审批、项目变更授权审批、三会记录不规范等情形。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证监局决定对大洋生物、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阳贵、董秘徐旭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1月初,公司再度将合计1.79亿元的闲置募投资金用于购买了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上述存款到期日最晚为2022年2月。
三季报显示,今年1-9月,公司实现主营收入5.68亿元,同比上升14.54%;净利润6948.58万元,同比下降10.42%。
一方面业绩下滑,另一方面公司却将募投项目的资金拿去买理财。此次收到《警示函》后,公司会否加速推进项目?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是否仍将续购?带着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致电大洋生物,但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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