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300811.SZ):深交所恢复审核可转债发行申请

  格隆汇9月17日丨铂科新材(300811.SZ)公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于2021年8月9日获得深交所受理。

  公司为该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于2021年8月18日决定对公司该次发行申请中止审查。

  公司该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该次发行事项履行了全面复核程序,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出具法律意见的复核报告》。公司及保荐人已向深交所报送了恢复审查申请。2021年9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通知,决定恢复对公司该次发行的审核。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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