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光(002147.SZ):法院同意对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格隆汇9月16日丨*ST新光(002147.SZ)公布,2021916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的(2021)浙07民诉前调1号《通知书》,为共同推公司稳妥有序化解经营风险,金华中院同意债权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2021915日,金华中院进行了诉前纠纷多元化解登记,并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参与预重整工作。

   金华中院同意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金华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积极配合预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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