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欣科技收监管函:因控股股东方面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5%未及时披露

  金融界网9月8日消息 润欣科技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停止卖出润欣科技股份。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关键词阅读:润欣科技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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