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能源(605028.SH):实施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获批

  格隆汇9月8日丨世茂能源(605028.SH)公布,2021 9 8 日,公司收到了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余发改核〔202114 ,主要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要求,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实施公司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统一项目代码:2104-330281-04-01-777676)。

  工程建设单位: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余姚市小曹娥镇,现公司厂区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筑物占地面积3540平方米,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500T/d 炉排式垃圾焚烧炉、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各一台,及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本工程投资估算为17894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措施,确保“三同时”。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公司不动产权证(浙2020余姚市不动产权证第0043766号、第0043969号、0043972号)。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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