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上半年营收增两成 员工薪酬福利总额增8.6%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7日讯方正证券(601901.SH)近日披露的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0.80亿元,同比增长2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1亿元,同比增长102.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86亿元,同比增长9.98%。

  截至今年6月30日,方正证券资产总额为1430.49亿元,同比增长16.06%;负债总额为1015.60亿元,同比增长2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07.08亿元,同比增长2.74%。

  今年上半年,方正证券基本每股收益为0.16元/股,同比增长10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24%,同比增加1.58个百分点。

  方正证券及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分为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机构服务、投资与交易等五大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18.26亿元,同比增长13.34%;投资顾问业务收入2.08亿元,同比增长13.37%;子公司方正中期期货实现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3.12亿元,同比增长85.77%;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1.20亿元。

  方正和生投资是从事私募基金管理及相关业务的专业私募投资基金公司。报告期内,方正和生投资实现营业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246.49%;实现净利润1.18亿元,同比增长438.15%。方正富邦基金为公司的公募基金子公司。报告期内,方正富邦基金实现公募业务收入5796.03万元,同比增加60.27%。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方正承销保荐股权业务承销规模16.55亿元,实现股权业务收入3667万元。报告期内,完成再融资项目2个;过会待发行并购重组项目2个;在审项目3个,其中科创板IPO项目1个,创业板IPO项目1个,再融资项目1个。报告期内,方正承销保荐债券业务承销规模190.30亿元,实现债券业务收入14026万元。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6月发布的《2020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中,主要财务指标方面,方正证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资本分别列行业第19、15、19、19名;主要业务指标方面,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分别列行业第7、12、13名。公司连续4年获得中国证监会监管分类评价A类。

  上半年,方正证券信用减值损失为1.18亿元,同比减少60.89%,主要系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其中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为1.33亿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方正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10.88亿元,期初金额为16.83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1.94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21年上半年,方正证券员工薪酬福利总额为16.00亿元,上年同期为14.73亿元,同比增长8.62%。

  截至2021年6月30日,方正证券拥有员工6912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12人。据此计算,今年上半年,方正证券员工平均薪酬福利总额为23.15万元。

  方正证券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2021年1月29日,最终确定由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2021年4月30日,重整参与各方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7月5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破1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方正证券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产控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全部转入拟设立的新方正集团(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集团。平安人寿或其下属全资主体拟按照70%的比例受让新方正集团73%-100%的股权,因此,平安人寿或其下属全资主体拟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上述重整计划正在实施中。

  方正证券半年报披露,2017年5月,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方正证券及方正集团等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后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公司及方正集团等,要求公司及方正集团承担赔偿责任。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2992件,最终法院判决及和解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合计约1.46亿元。

  方正承销保荐(原中国民族证券)于2014年9月至12月期间发生20.5亿元款项事项。2018年10月、12月经相关法院初审、终审判决,认定在未经中国民族证券股东会、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时任相关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中国民族证券自有资金共计20.5亿元挪用至其他公司,法院判决相关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对被挪用未归还的16.3896281876亿元继续追缴后发还被害单位中国民族证券。

  2021年8月24日,方正承销保荐收到法院发还的追缴款项3497.557万元。截至半年报报出日,方正承销保荐被挪用的20.5亿元尚未收回款项的账面余额为17.0652443亿元,扣除5.2245亿元坏账准备后的账面净值为11.8407443亿元。

  截至2021年半年报披露日,方正证券及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已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包括:公司诉珠海横琴长乐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方正证券、中国民族证券诉政泉控股合同纠纷;中国民族证券诉四川圣达债券交易合同纠纷;方正和生、和生汇盈等诉刘新宇等回购盛世龙腾公司股权纠纷案;公司与上海易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今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公司申请曹亮发、向敏股票质押强制执行案;公司诉山东宝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保华合同纠纷案;公司诉蔡梦君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投资者诉公司及方正集团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公司申请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翁武强等客户3起股票质押强制执行案;公司与杨丽杰、赵龙、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股票质押执行案;方正证券申请刘弘、单留欢股票质押回购债权债务强制执行申请案;公司申请王健股票质押强制执行案。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包括:

  1、浩讯科技有限公司诉公司合同纠纷案。2020年10月,公司收到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浩讯科技”)以合同纠纷为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长沙中院”)提起的诉讼,浩讯科技诉称其与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签署了合同文件,约定浩讯科技质押其持有的凯美特气股票向公司进行融资,合计金额4.60亿元(公司自有资金1笔,金额为1.2亿;公司作为管理人的资管计划开展2笔,金额合计3.4亿)。浩讯科技以双方签订的一系列协议及补充协议不具备法定的合同生效条件,要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协议无效,并要求公司向浩讯科技返还已收取利息差额、违约金,合计7,075万元。2021年1月,公司收到长沙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原告浩讯科技的全部诉讼请求。浩讯科技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7月,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公司诉马国良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2013年9月,公司与马国良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后因其账户跌破平仓线而未按照约定追加担保,公司于2018年12月依照约定进行了强制平仓,但强制平仓所得资金不足以清偿其欠付公司的融资债务,构成违约。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长沙中院起诉马国良,要求其偿还欠付公司融资本金3671万元及利息、罚息等债务。2021年4月,长沙中院立案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长沙中院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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