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康(002219.SZ):管理人拟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格隆汇9月6日丨*ST恒康(002219.SZ)公布,为顺利推动恒康医疗的重整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拟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管理人秉持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 意向重整投资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含经认定的股东资格条件)。

   5.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不晚于提交报名材料当日向恒康医疗管理人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6.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任一重整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1-4项条件。以联合体身份参与遴选的,需明确其中由哪一主体担任产业投资且联合体均需在提交的参选材料中加盖公章。

   7. 本次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从事医疗制药行业或上下游行业、与恒康医疗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能够做出承诺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后,保证恒康医疗的注册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维持不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 重整投资人能够对重整后恒康医疗经营盈利及业绩情况作出承诺,并明确在所承诺事项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处置后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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