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物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罚 大股东三木集团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记者 何潇马先震)8月24日,信用福州网站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马(消)行罚决字?2021?0038号)显示,福建三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福州市马尾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福建三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15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该公司大股东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木集团”,000632.SZ),持股比例为97%。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10月,1996年11月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32)。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