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上市首日涨129% IPO募17.6亿三券商赚1.3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8日讯今日,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301039.SZ)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中集车辆报15.93元,涨幅128.88%,成交额21.54亿元,换手率69.57%,振幅77.01%,总市值266.27亿元。

  中集车辆是全球销量排名第一的半挂车生产企业,在全球主要市场开展七大类半挂车的生产、销售和售后市场服务;在中国市场,公司是具有竞争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专用车上装生产企业,同时也是知名的冷藏厢式车厢体的制造企业。

  截至2021年7月5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直接持有中集车辆7.28亿股内资股股份,占中集车辆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额的41.2716%,并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香港”)间接持有中集车辆2.85亿股外资股股份,占中集车辆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额的16.1465%。中集集团合计可控制中集车辆本次发行上市前57.4180%的股份表决权,为中集车辆的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集车辆无实际控制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中集集团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控股股东中集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变化。截至2020年6月30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持有中集集团24.55%的股份,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持有中集集团22.69%的股份。

  中集车辆2020年12月25日首发过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60次审议会议对中集车辆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

  1.2020年12月19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集集团公告称其股东中远工业、LongHonourInvestmentsLimited(长誉)、BroadRideLimited和PromotorHoldingsLimited向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资本(香港)转让股权的交易已交割完毕。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合计持有中集集团29.74%股份,成为中集集团第一大股东,原第一大股东招商局国际将成为中集集团第二大股东。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中集集团第一大股东变更是否导致发行人股权及控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中集集团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是否充分;(2)上述变更是否会导致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3)深圳资本集团及深圳资本(香港)是否有进一步增加对中集集团或发行人股份投资的计划和安排;(4)发行人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所规定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的要求。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美国集装箱骨架车生产商联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及美国商务部提交对来自中国的特定集装箱骨架车及其部件发起反倾销及反补贴(双反)的调查呈请。2020年8月19日,美国商务部依程序开始对前述案件进行调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相关产品是否列入被调查范围,以及上述双反调查的最新进展情况;(2)受双反调查影响的产品种类、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3)如双反最终裁定后大幅加征关税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和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中集车辆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2526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52%,发行价格为6.96元/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邬岳阳、袁先?,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集车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7.5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84亿元。

  中集车辆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4.16亿元,中集车辆7月5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20.00亿元,分别用于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新营销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中集车辆本次上市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为1.74亿元,其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1.32亿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会计师费用2215.73万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1286.56万元。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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