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上市首日涨241% IPO募4亿国海证券赚0.28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5日讯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航宇科技,股票代码:688239)今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收盘,航宇科技报39.12元,上涨240.77%,成交额8.42亿元,换手率75.11%,总市值54.77亿元。

  航宇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航空发动机环形锻件。此外,公司产品亦应用于航天火箭发动机、导弹、舰载燃机、工业燃气轮机、核电装备等高端装备领域。

  本次发行后,百倍投资持有公司23.22%的股份,为航宇科技控股股东;张华通过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3.93%的表决权,为航宇科技实际控制人。

  2021年1月14日,航宇科技首发过会,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5次审议会议现场问询问题为: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能否准确计量研发人员投入研发活动的工作量,是否保存有相关的工时及考核记录,与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2)研发费用计入存货部分如果全部转列研发费用对2019年的影响较大,是否构成重大会计差错;(3)将制造费用和材料耗用计入研发费用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将非研发性质的费用计入研发投入的情形,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属性认定关于研发投入的相关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针对未弥补亏损在2017年度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而在2018年度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导致当年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分析该等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产生的损益是否应列为非经常性损益;(2)结合报告期内8个合作研发项目中5个为亏损项目的情况,说明是否已将亏损预计入报告期;(3)结合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说明发行人关于自身符合第一套上市标准的认定是否准确,相关年度盈利情况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准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认定张华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应将卢漫宇及璨云投资认定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前述股东的持股锁定安排是否符合监管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将参与合作研发项目14视同发行人在经营范围内的日常经营活动的商业合理性,是否还形成归属发行人的其他研究成果,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航宇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国海证券,保荐代表人是周琢、秦竹林。

  航宇科技本次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48元/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40亿股。航宇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02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49亿元,较原拟募资净额少3.51亿元。

  航宇科技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资净额为7亿元,拟分别用于“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用特种合金环轧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航宇科技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为5315.94万元,其中国海证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2830.19万元。

  国海证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海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股份数量为航宇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即175万股,获配金额为2009万元。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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