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300097.SZ):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状态
格隆汇7月1日丨智云股份(300097.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谭永良的通知,谭永良于2021年6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577.09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此次大宗交易后,谭永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72.7507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并通过乾诚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9783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90.72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此次大宗交易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根据上表,此次大宗交易完成后,公司前五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分别为谭永良及乾诚科技、师利全及其一致行动人(师利全、陈美玉、周非)、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安吉凯盛,持股比例分别为15.05%(表决权口径)、11.42%、5.37%、4.63%、2.27%。公司前五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均较低且前两大股东的股权比例较为接近,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均不能控制公司董事会,且均不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外,前五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其它股东之间没有就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等可能导致其在上市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的事宜达成任何协议或作出任何安排。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前述前五大股东持股情况及提名董事情况,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可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均由董事会提名,不存在股东提名董事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情形;亦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综上所述,谭永良将不能再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认为此次大宗交易完成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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