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斯股份(300441.SZ):监事会主席王志潮违规减持 收到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格隆汇6月11日丨鲍斯股份(300441.SZ)公布,公司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王志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5)。警示函内容如下:

  王志潮

  2021427,你作为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斯股份)监事会主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鲍斯股份股票2万股,占鲍斯股份总股本的0.003%,交易金额22万元。你在上述减持行为,未按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诚信履行承诺,切实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此事,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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