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
发布易 5月19日 - 红相股份(300427)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期,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360223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828,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223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9999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223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9999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223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9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69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0223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9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69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数据来源: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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