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股份“易主”国资事项告吹 宣布终止前仍称“正在推进”

  在宣告将“易主”湖州国资委近5个月后,花王股份(603007)31日公告称,控股股东花王集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终止,公司控制权不变。

  股权转让5个月未能完成

  2020年1月,花王股份相继披露公告,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与湖州协兴投资签署《协议》,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300万股股份转让给湖州协兴,并将其持有的9720.02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湖州协兴行使。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肖姣君出具《承诺函》,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其他全部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作出放弃安排。

  上述委托生效后,湖州协兴将有权改组董事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湖州协兴,实控人将变更为湖州国资委。

  除了控股股东转让股权,花王股份还抛出了一份定增预案,拟向湖州协兴发行股票6200万股,募资3577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定增完成后,湖州协兴将持有上市公司1.3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99%。

  2021年1月,公司公告称,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交易尚需获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准。

  然而,就在股权变更事宜似乎只差主管部门批准这“临门一脚”之际,投资者却等来了实控人遭证监会调查的公告。

  因涉嫌内幕交易,公司实控人肖国强于2月23日晚间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对此,公司强调,肖国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花王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立案调查系对肖国强个人的调查,不会导致花王集团因进行股份协议转让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月31日,在抛出股权转让计划近5个月后,花王股份宣布,转让终止。

  根据公告,花王股份、花王集团与湖州协兴于3月30日签署了《解除协议》,花王集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终止;因湖州协兴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具体方案进行调整或作其他安排。

  推进过程中频现“插曲”

  令人不解的是,就在3月30日,公司在回答投资者关于股权变更事项进展时表示,湖州协兴合作事项仍在持续推进中。

  而根据企查查最新数据,3月1日,花王集团被镇江市中院裁定冻结3000万元股权数额。根据花王股份2月5日公告内容,截至公告披露日,花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36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1%,其中剩余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989.8万股,未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7374.5万股。若按31日5.14元/股的收盘价计算,上述3000万元金额对应冻结股份数量583.66万股,花王股份所持未冻结股份将少于7000万股。

  股权转让一事在公告披露近5个月突然宣布终止,定增对象放弃认购公司股份,是否与在此之前控股股东股权遭冻结以及实控人因涉嫌内幕交易遭调查有关?公司对定增方案将进行怎样的调整?带着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致电花王股份,但公司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对于控股股东股权遭冻结对股权转让的影响,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遭冻结的股份无法直接转让,但受让方可以先将转让款打给法院将股权解冻再进行交割,具体要看双方协议的预定内容。

关键词阅读:花王

责任编辑:李欣 RF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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