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3.15”误伤“猪茅”?最高院刘贵祥:财务造假是市场“毒瘤”之一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些行业、一些公司或将在3·15晚会上被点名。巧合的是,上周末资本市场,也因网络“大V”质疑一家上市公司或有财务造假的违法行为,而引起热议。

  近些年对财务造假打击的案例并不少,我们相信随着相关处罚力度的大幅提升,未来被证监会“点名”上黑榜的企业也会随之减少。

  【“猪茅”财务造假?】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句话用在牧原股份(002714.SZ)的身上太适合了,此前公司市值一度超过4000亿,被誉为“猪中茅台”。却因网络大V“天地侠影”上周末发表的一篇《牧原会是惊雷吗?》,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作者提出多项质疑,使得二级市场中,牧原股份大受影响,今日盘中跌幅达5%,截至收盘,该股报收103.82元,成交41.19亿元,跌幅-3.58%,换手率1.55%。

  这篇文章在相关论坛引发巨大争议。“天地侠影”就牧原股份密集发表了诸多观点,质疑的点主要在于:

  1、牧原股份的固定资产太高,几乎与销售收入相当,固定资产/销售收入远高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

  2、牧原股份与控股股东旗下建筑公司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过去两年约190亿元),暗指承建猪圈的牧原建筑从上市公司赚了大钱;

  3、少数股东ROE远低于母公司股东ROE,少数股东的ROE仅为13.98%,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ROE却高达47.88%,相当于这些少数股东在同上市公司做不挣钱的合伙生意。

  其实该文章受到巨大关注度,或与“天地侠影”的身份有关,根据搜狗百科显示,“天地侠影”本人为汪炜华,是中国股市的投资者和研究者,在大学工作,曾留学墨尔本大学。2013年,汪炜华曾因在网络上公开质疑广汇能源造假并被最终获刑入狱。

  【牧原股份发声】

  随着争吵愈演愈烈,牧原股份似乎也坐不住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公司经营一切正常,对网上质疑目前尚未有公开回复,与控股股东旗下建筑公司的关联交易也属正常。

  其实在质疑文章发出不久,3月14日下午,牧原股份就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应了投资者的相关提问,牧原股份表示,公司成本采用平行结转法核算,生产成本中与养殖直接相关的成本计入原材料,折旧等对应科目;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计入其他费用。

  同时,对于年报披露的生猪成本结构中,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哪些项目,牧原股份也进行了回应,称成本结构中的其他费用包括电费、环保运行费用、种猪折旧、物料消耗等费用。

  此外,关于目前公司的二元猪平均每胎产仔区间,牧原股份表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建立了轮回二元育种体系,并且坚持以满足消费者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开放式核心群选育方法,持续提高种猪遗传性能,进而改善生猪的肉质、生产速度、屠宰率、适应性和产仔数等各项性能。目前公司二元种猪产仔数约11.6头/胎次。

  牧原股份的回复还涉及了产能问题,其称公司现有养殖类子公司200余家,布局全国20余省。目前生猪产能主要分布在河南(近40%)、山东、内蒙、安徽、辽宁、黑龙江等省份,上述六省产能占比近80%。

  【财务造假是市场“毒瘤”】

  据证监会网站统计,今年以来,截至3月14日,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已经发布26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金额合计约1.15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也在近期指出: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之一,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危害市场秩序,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加以清除。而清除这些“毒瘤”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犯罪行为的成本,让做坏事的人付出高昂的代价,形成“坏事做不起”“不敢做坏事”的震慑效应。

  同时他表示:过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较低,发生了诸如康美药业等多起恶性财务造假案件。针对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证券法和刑法专门进行了相应修订。去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已大幅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大幅提高针对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年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股票等犯罪的刑期,大幅提高了罚金刑的幅度。

  【20起典型违法案例,财务造假占了6席】

  证监会今年1月底在官网公布了一份2020年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在这“黑榜”中占比最高的就是涉及6起的财务造假案,占比之高也是近些年来罕见,其中包含康美药业、獐子岛、康得新等;其次是涉及5起的信披违法;还有涉及4起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与2起未勤勉尽责等。

  可见前文刘贵祥所提“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毒瘤'之一”并非危言耸听。分别来看这6起财务造假案例:

  康得新财务造假案。2015至2018年,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造虚假合同、单据虚增收入和成本费用,累计虚增利润115亿元。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2016至2018年,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等通过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单据,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

  獐子岛财务造假案。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獐子岛)少报当年扇贝采捕海域、少计成本,虚增2016年利润;随后将以前年度已经采捕但未结转成本的虚假库存一次性核销,虚减2017年利润,连续两年财务报告严重失实。

  长园集团财务造假案。2016年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园集团)收购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园和鹰)80%股权。为使长园和鹰完成业绩承诺,由时任董事长组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重复确认收入,累计虚增利润3亿元。

  中健网农财务造假案。厦门中健网农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违规确认收入、虚构客户回款、编造送货单等方法,2016年至2017年累计虚构收入1.6亿元。同时,该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法行为。

  东方金钰财务造假案。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为完成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业绩指标,伪造翡翠原石采购、销售合同,控制19个银行账户伪造采购、销售资金往来,累计虚构利润3.6亿元。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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