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认定无实控人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苏宁易购股股权转让事项收关注函

  3月2日,资本邦了解到,苏宁易购2021年3月1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拟将合计23%的股份转让给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际”)及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资本”)或鲲鹏资本指定投资主体。

  本次股份转让后,苏宁易购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去苏宁易购结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说明本次交易对手方深国际和鲲鹏资本或鲲鹏资本指定投资主体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如否,提供证明材料。

  本次股权转让后,苏宁易购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鲲鹏资本、深国际和苏宁电器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19.99%、16.38%、15%、8%和5.45%。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苏宁易购结合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权安排、主要股东持股比例等,说明认定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后,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苏宁易购说明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是否会对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是否会出现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何种措施防范或消除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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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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