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3宗违法遭罚110万 理财产品相互调节收益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1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贵州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9号、12号、13号、15号、17号、20号)显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逆程序调整内部机构设置,理财产品相互调节收益、部分理财投资业务不审慎;同业授信流于形式、部分同业业务不审慎;违规借助通道发放委托贷款,资金用于限制性领域。贵州银保监局决定对贵州银行罚款一百一十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2月5日,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赵宇对贵州银行部分理财投资业务不审慎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贵州银保监局对赵宇罚款五万元。

  李志明对贵州银行逆程序调整内部机构设置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贵州银保监局对李志明罚款五万元。

  许安对贵州银行理财产品相互调节收益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贵州银保监局对许安罚款五万元。

  熊松对贵州银行同业授信流于形式、部分同业投资业务不审慎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贵州银保监局对熊松罚款五万元。

  吴帆对贵州银行部分理财投资业务不审慎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贵州银保监局对吴帆罚款五万元。

  柴柏林对贵州银行同业授信流于形式、部分同业业务不审慎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贵州银保监局对柴柏林罚款五万元。

  官网显示,贵州银行是以遵义、安顺、六盘水三家城市商业银行为基础合并重组设立的省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成立于2012年10月11日,注册地、总部设在贵州省省会贵阳市。2019年12月30日,贵州银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199.HK。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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