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300270.SZ):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新乡产业基金壹号 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状态

  格隆汇2月10日丨中威电子(300270.SZ)公布,公司于近日接到石旭刚及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的通知,获悉石旭刚质押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的2248万股股份已解除质押,加上未质押部分股份174.45万股,合计2422.45万股股份已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就此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021年2月10日,石旭刚和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收到了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石旭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22.45万股协议转让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证券账户名称: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时间为2021年2月9日。

  根据双方签订的一揽子协议的约定,在该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表决权委托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石旭刚将其持有的4239.2844万股对应的表决权独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行使。

  该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表决权委托生效后,石旭刚持有公司股份约1.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3%,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约6239.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6%。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持有公司股份2422.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0%,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约6661.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7%。

  公司第一大股东由石旭刚变更为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因前两大股东拥有表决权数量相近,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对股东大会产生决定性或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认为在该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石旭刚变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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