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彼岸春天连续四年均未实现承诺业绩的原因,台基股份收函

  2月9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台基股份(300046.SZ)收到创业板关注函。

  2021年2月6日,台基股份披露《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5104万元向北京乐也乐影视有限公司(简称“乐也乐影视”)转让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岸春天”)8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创业板管理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台基股份核实并说明以下内容:

  2016年6月,台基股份以超募资金及利息3.8亿元收购彼岸春天100%的股权(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形成商誉3.53亿元,前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6年至2020年。彼岸春天2017年至2020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截至目前公司已对相关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创业板管理部要求公司结合行业政策、竞争情况、业务模式、各年度影视项目承接及执行情况等,说明彼岸春天连续四年均未实现承诺业绩的原因,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业绩是否真实。

  根据台基股份收购彼岸春天的相关协议约定,姜培枫及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圣投资”)需对彼岸春天未实现业绩、减值金额和未收回应收账款进行补偿,同时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内分阶段支付收购价款。

  创业板管理部要求台基股份补充说明姜培枫及睿圣投资需承担各项补偿金额及其确定依据、补偿期限、实际补偿情况、后续补偿的具体安排及可行性,各方就补偿金额、补偿期限等是否存在争议,以及台基股份为保障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创业板管理部根据台基股份报备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为5750.35万元。前次交易选取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38,100万元,增值率1705.23%。

  对此要求台基股份补充说明针对同一资产,两次交易采用不同评估方法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两次评估相关假设、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和数据来源、本次交易潜在购买方的报价等,说明两次交易作价差异较大的原因,交易作价是否公允。

  公告显示,霍尔果斯彼岸因版权纠纷存在待支付的转让费2,82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彼岸春天负债总额为5663.60万元。

  对此,创业板管理部要求台基股份说明前述诉讼仲裁相关费用及负债的具体承接方法和责任承担主体,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并补充说明台基股份是否存在为彼岸春天提供借款、担保或其他可能发生资源转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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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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