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11月13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发行总量21.27%的可转债 其不再持有“乐歌转债”

摘要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姜艺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丽晶电子、丽晶国际的通知,姜艺女士、丽晶电子、丽晶国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乐歌转债共计3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1.27%。

  乐歌股份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姜艺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丽晶电子、丽晶国际的通知,姜艺女士、丽晶电子、丽晶国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乐歌转债共计3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1.27%。

  本次减持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姜艺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丽晶电子、丽晶国际、聚才投资不再持有“乐歌转债”。

关键词阅读:乐歌股份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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