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河北6家分支机构齐违法 合计遭罚1040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0日讯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昨日公布的反洗钱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银石罚字〔2020〕1号-6号)显示,中国银行河北6家分支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合计1040万元,另有14名相关责任人遭罚。

  银石罚字〔2020〕1号显示,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两宗违法违规行为,王立景,聂勇芹,罗勇,王姣姣为相关责任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处罚款人民币310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9.5万元。

  银石罚字〔2020〕2号显示,中国银行石家庄管理部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两宗违法违规行为,袁新义,孙洪涛为相关责任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中国银行石家庄管理部处罚款人民币290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银石罚字〔2020〕3号显示,中国银行辛集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两宗违法违规行为,魏国栋,耿允为相关责任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中国银行辛集分行处罚款人民币180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银石罚字〔2020〕4号显示,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两宗违法违规行为,刘刚,郑丽颖为相关责任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中国银行保定分行处罚款人民币70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银石罚字〔2020〕5号显示,中国银行定州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刘喜生,刘仕见为相关责任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中国银行定州分行处罚款人民币60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3.5万元。

  银石罚字〔2020〕6号显示,中国银行邢台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三宗违法违规行为,林瑜海,王智勇为相关责任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中国银行邢台分行处罚款人民币130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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