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豫金刚石、新余国科持续进行重点监控

摘要
深交所:9月28日至10月9日,对多日涨跌幅异常的豫金刚石、新余国科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一、 上市公司监管动态(2020年9月25日-9月30日)

  本所对4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杨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及公司时任总经理刘永交、时任财务总监段维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是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通过资金拆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转出资金合计8,000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健、财务负责人董卫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是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侯毅、时任副董事长兼总裁傅博、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高翔、时任财务总监马素清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吴智华、傅加林、王凤德,时任董事杨利,时任独立董事吉明、宁钟、张天成,监事厚飞、张冬红,时任监事曾继缨,副总裁侯海峰、翁铁建,时任副总裁王友伦、肖鹏,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四是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程毅在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前十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构成敏感期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程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所共对6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均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

  6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整回复本所问询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整回复本所问询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晓云、唐建新,时任董事李罗力,监事王少钦、段晓东、郑云瑞、毛兴利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负有责任。四是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在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间通过将所持公司股份表决权进行委托及解除委托,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多次发生变更。五是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中实际回购金额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购金额存在差异。六是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经首次延期但仍未能在预计时间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本所发出半年报问询函19份、重组问询函3份、关注函18份、其他函件5份。

  二、 市场交易监管动态(2020年9月28日-10月9日)

  9月28日至10月9日,本所共对38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多日涨跌幅异常的“豫金刚石”“新余国科”持续进行重点监控,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共对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4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关键词阅读:深交所

责任编辑:张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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