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7宗违法遭罚314万 2副行长被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4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网站于9月1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福银罚字〔2020〕49-51、53-57号)显示,经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601939.SH)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存在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内容;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统计错误;未按规定开展账户报备;违规开展代付业务;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内部其他账户。

  时任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黄建锋、王东标、时任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郑旭量、时任业务部副总经理郭镔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时任资金结算业务部总经理张基峰对该行违规开展代付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时任法律事务部(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庄丽梅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时任城南支行行长陈方兴对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综上,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依法对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给予警告,处314万元罚款;对7名当事人中的黄建锋、王东标、郑旭量、郭镔各处2.4万元罚款;对张基峰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对庄丽梅处2.6万元罚款;对陈方兴处1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成立于1987年7月29日,负责人为黄惠玲。

  银保监会网站于2016年5月13日公示的《关于黄建锋任职资格的批复》(闽银监复〔2016〕81号)显示,经审核,准予黄建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银保监会网站于2013年12月23日公示的《关于王东标任职资格的批复》(闽银监复〔2013〕513号)显示,经审核,准予王东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银保监会网站于2016年4月1日公示的《关于陈方兴等2人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闽银监复〔2016〕51号)显示,经审核,准予陈方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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