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之际 力帆股份亿元诉讼终审败诉

  力帆股份(601777)与渤海信托的债务纠纷最终落锤,公司被判偿还原告1亿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亿元债务纠纷终审败诉

  2019年7月,力帆股份公告称,对公司(含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发生的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包括渤海信托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亿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共计882.7万元,以及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红星美凯龙请求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重庆力帆等方面支付保理费用2.06亿元、保理首付款使用费1805万元等。上述各项诉讼及仲裁涉及金额合计14.23亿元。

  8日,力帆股份披露诉讼进展,公司收到重庆高院的《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向渤海信托支付贷款本金1亿元及截至2019年2月11日的利息,以及对应的罚息、复利及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公司表示,由于公司目前存在持续亏损、负债较高、乘用车业务下降较大、大额债务逾期、大额资产被冻结、涉及诉讼(仲裁)较多、控股股东流动性短缺、募集资金无法归还等经营方面的风险,且上述风险尚未形成任何有效的解决方案,本次败诉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被56万元货款“难倒”

  力帆股份主要从事乘用车、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汽油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财报显示,2019年,力帆股份实现营收74.5亿元,同比下降32.35%;亏损46.8亿元。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5.64亿元,同比下降74.88%;亏损1.97亿元。

  虽然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尚余10.61亿元货币资金在手,但由于陷债务纠纷、资产被冻结,19.97亿元的非流动负债已将公司压得难以抬头。

  而就在6月底,由于拖欠供货商嘉利建桥56.31万元货款,嘉利建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5月披露的产销快报显示,今年1-5月,公司传统乘用车合计生产1160台,销售887台;新能源汽车合计生产460台,销售460台;摩托车合计生产17.7万台,销售17.42万台。各项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均出现不同幅度下滑,其中传统乘用车产量及销量下滑程度均超过90%。

  在被供应商申请破产重整之际再收亿元赔偿判决,公司管理层将如何解决债务危机?公司上年巨亏46亿元,如今2020年已过半,公司会否引入优质资产提振主业或寻求资金纾困?带着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8日下午致电力帆股份,公司工作人员称接受采访的同事已下班,不方便回复。

  记者 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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