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

摘要
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简称“嘉利建桥”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力帆股份公告,2020年6月29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编号为“(2020)渝05破申327号”的《通知书》(简称“《通知书》”)。《通知书》称,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简称“嘉利建桥”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关键词阅读:力帆股份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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