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对外投资3500万进行新冠疫苗产品合作

  挖贝网 6月15日消息,西藏药业(600211)发公告称,按照公司发展战略,我公司需要在保证现有产品销售持续增长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增加产品储备,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经前期调研,我公司与斯微生物基于各自优势能力及战略资源缔结面向全球的独家战略合作关系,我公司通过向斯微生物支付新冠疫苗产品、结核疫苗及流感疫苗产品合作对价,获得上述产品全球独家开发、注册、生产、使用及商业化权利。

  公告显示,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协议双方: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斯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模式及内容:斯微生物将根据本协议以及针对具体目标产品的后续合作协议(如需),授予西藏药业利用斯微生物所拥有或控制的目标产品专有技术、知识产权及其他适用资产在中国以及中国以外的其他海外区域内开发、生产、使用及商业化目标产品的独家且允许再分许可的权利。

  合作对价:

  新冠疫苗产品合作对价:作为斯微生物就“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对西藏药业全球独家授权的对价,西藏药业同意将向斯微生物支付:

  (i)预付款(含税总额):3500万人民币;

  (ii)注册里程碑款(含税金额):a.获取中国药品监管机构的临床批件:3500万人民币;b.II期临床试验完成:总计6000万人民币;分两次支付:

  II期临床首个病人首次给药:2000万人民币

  于中国药品监管机构登记的II期临床试验获得阳性结果:4000万人民币

  于中国药品监管机构登记的III期临床试验获得阳性结果:7000万人民币;

  获得中国药品监管机构批准上市:1.5亿人民币。

  据了解,本公司通过本次独家战略合作,取得上述在研产品上市后的全球独家授权。本次合作涉及的预防性疫苗产品在中国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海外相关工作尚未启动,海外申报、注册、审评、产品上市需遵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合作将有助于发挥双方资源和专业优势,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述产品将于未来几年内陆续上市,我公司在研产品储备较少,此项投资有利于增加我公司短期、中期后备产品,进一步拓展我公司产品业务线,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上述产品尚在研发中,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gssh0600211&announcementId=1207927580&announcementTime=2020-06-16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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