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岳母一台戏!A股137亿并购案曝内幕交易 两名律所员工丈母娘被罚百万

摘要
那场备受瞩目的收购,刚刚曝出了一起内幕交易案,案件的主角竟是2位参与律师的丈母娘,最终合计盈利31万,被罚没124万。

  2018年7月,华夏幸福迎来了“白衣骑士”,中国平安137亿入股,成为第二大股东,2019年平安再次壕掷42亿加码,华夏幸福旧业务逐渐回到正轨,新业务加速推进。

  不过,那场备受瞩目的收购,刚刚曝出了一起内幕交易案,案件的主角竟是2位参与律师的丈母娘,最终合计盈利31万,被罚没124万。

  “白衣骑士”成导火索

  事起2018年,困境中的华夏幸福迎来了中国平安的橄榄枝。

  当年6月11日,华夏幸福与平安不动产的王某团队在上海见面,双方表达了开展公司股权方面合作的意向。

  同月26日左右,王某团队寻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中伦律师事务所安排陈某华等人与王某团队对接业务,后者将相关事项告知平安不动产内部律师刘某,并由刘某负责联系外部律师召开匿名询价会。

  同年6月29日,平安方面确定聘用中伦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律师作为本方本次交易的外部律师,并召开项目启动会(电话会议),会上披露标的公司为华夏幸福,参会人员包括刘某、陈某华等人。

  经过一系列细节决策,平安方面在7月9日正式对投资华夏幸福股权事项进行了投资决策。

  根据双方在2018年7月10日午间进行的交易公告,华夏控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5.82亿股华夏幸福股份,占华夏幸福总股本的19.70%。

  消息一出,华夏幸福迅速拉升涨停。

  证监会认定,上述交易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18年6月11日,终点为2018年7月10日13时。

  两个岳母盈利30万罚了近百万

  有意思的是,此次案件的2位主角分别是前述律师陈某华、刘某的丈母娘,一位叫张卡非(陈某华配偶的母亲,共同生活,关系密切),另一位叫潘丽娟(刘某配偶的母亲,与刘某共同生活,关系密切。)

  从时间来看,陈某华、刘某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均不晚于2018年6月29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卡非操作本人及丈夫“陈某利”账户分别买入“华夏幸福”6100股(成交金额14.71万元)、8.5万股,成交金额202.73万元,两账户分别于2018年7月11日、24日全部卖出,分别成交16.40万元、229.5万元。至此,张卡非合计盈利27.43万元,6月29日至7月10日,华夏幸福股价涨了9.38%,至7月24日涨了11.63%。

  资金来源显示,张卡非上述资金主要来源于陈某华与女儿,以及自家家庭资金。从交易特点来看,两账户持股单一,买入“华夏幸福”习惯与其交易习惯明显不符。

  与张卡非交易方式类似,潘丽娟利用丈夫“章某祥”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华夏幸福”1.67万股,成交金额41.08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刘某、章某祥。同年12月22日,潘丽娟卖出7000股,成交18.36万元。经交易所计算,截至今年3月11日,潘丽娟累计盈利3.66万元。

  证监会认定,“章某祥”账户2018年7月9日起集中买入“华夏幸福”,存在买入量较大,存在首次、大量买入及交易品种单一等特征。

  在潘丽娟买卖期间,华夏幸福涨幅为5.03%,截止3月11日涨8.13%。

  鉴于张卡非、潘丽娟上述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张卡非违法所得27.43万元,并处以82.30万元罚款;责令潘丽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华夏幸福”股票,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3.66万元,并处以10.97万元罚款。

关键词阅读:中国平安 华夏幸福 内幕交易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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