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医疗实控人刘方毅收监管函 短线交易英科转债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对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方毅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61号)显示,刘方毅作为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科医疗”,300677.SZ)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0年3月5日至12日期间,累计卖出英科转债419950张,减持金额1.35亿元。3月10日、11 日,刘方毅分别买入英科转债6000张、12470张,买入金额分别为199.55万元、415.34万元。刘方毅上述买卖英科转债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刘方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 3.1.11条规定。请刘方毅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英科医疗前身淄博英科医疗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0日。2015年4月28日,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公司名称由“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综合型医疗护理产品供应商,主营业务涵盖医疗防护、康复护理、保健理疗、检查耗材四大板块,主要产品包括一次性手套、轮椅、冷热敷、电极片等多种类型的护理产品。

  刘方毅2015年4月17日至2021年10月15日担任英科医疗董事长兼公司董事。截至2020年3月31日,刘方毅持有英科医疗37.87%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规定:发行人、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3.1.11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方毅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61号

  刘方毅:

  你作为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0年3月5日至12日期间,累计卖出英科转债419950张,减持金额135071703.30元。3月10日、11 日,你分别买入英科转债6000张、12470张,买入金额分别为1995532.43元、4153434.08元。你上述买卖英科转债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 3.1.11条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合规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5日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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