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2019年净利同比增长23.14% 拟10派3元

  金融界网站讯 尖峰集团4月2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48亿元,同比增长5.5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7.25亿元,同比增长23.14%,再创历史新高;截至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4.75亿元,同比增长11.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89亿元,同比增长19.81%。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

  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以水泥和医药为主,以健康品、国际贸易、物流、电缆等业务为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归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药品两大类,水泥产品是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房屋等的建设。公司的药品已形成抗生素类、心脑血管类、抗抑郁类三大产品线,并向抗肿瘤药物、婴幼儿用药方向发展,主要产品有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门冬氨酸氨氯地平片、盐酸帕罗西汀片、醋氯芬酸缓释片、玻璃酸钠滴眼液等,报告期,尖峰药业的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取得了《药品注册批件》,进一步丰富了尖峰药业的产品线。

关键词阅读:尖峰集团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