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澄清:媒体报道不实 不涉嫌大股东和实控人资金占用

  獐子岛近日发布澄清声明表示,有媒体报道标题为“证监会祭‘利剑’,严打财务造假,22 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点名这 4 家企业,用足用好新证券法”的文章。报道称“獐子岛寅吃卯粮,财务数据严重失实,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证监会要闻“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未提及獐子岛。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下为声明全文: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一、传闻情况

  4 月 25 日,有媒体报道标题为“证监会祭‘利剑’,严打财务造假,22 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点名这 4 家企业,用足用好新证券法”的文章。报道称“獐子岛(002069)寅吃卯粮,财务数据严重失实,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1、根据上述事先告知书内容,报道称“獐子岛(002069)寅吃卯粮,财务数据严重失实”的表述错误。

  2、根据上述事先告知书内容,本公司不涉嫌“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道称“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属于虚假报道。

  三、其他说明

  1、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证监会要闻“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未提及獐子岛。

  2、相关媒体对公司进行了失实性的报道,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必要的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6 日

关键词阅读:獐子岛 大股东 证监会 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