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为子公司担保1.5亿被诉 4起借款纠均纷败诉

  4月23日,长城影视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新的诉讼和近期的诉讼进展。因将持有的股权出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现今被诉要求享有优先受偿权。另有此前与中国银行浙江分行之间额四起借贷合同纠纷已经一审判决完毕。

  长城影视此前将持有的淄博淄博影视城83.34%股权质押给建行西湖支行,用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影视的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由于东阳影视到期债务未清偿,杭州仲裁委员会已对双方的合同纠纷作出了裁决。目前,东阳影视未能履行仲裁决定书中的支付义务,建行西湖支行向杭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就出质的淄博影视城股权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 1.29亿元,利息 229万元、违约金 52万元,共计约1.5亿元。此案已立案但还未开庭审理。

  除此之外,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中国银行浙江分行与长城影视等各方的四起金融借款纠纷做出了一审判决。四起借贷涉及到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的总金额分别为4077万元、2040万元、4180万元和4089万元,共计约1.5亿元,均被判决要求在15日之内归还。同时每一起纠纷都对长城影视质押的股权和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长城集团、赵锐勇、陈志美、赵非凡、杨逸沙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长城影视表示,公司将委托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上诉。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降低对运营资金的消耗等方式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尽早偿还借款。

关键词阅读:长城影视

责任编辑:李欣 RF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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