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倍市盈率兴齐眼药收关注函:业绩是否持续下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 4月14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布《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10号)。关注函指出兴齐眼药(300573.SZ)近两年又一期业绩波动较大,要求兴齐眼药进一步说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亏损且近年来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受疫情影响的表述是否客观准确,经营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趋势。

  兴齐眼药2020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受疫情影响,2020年1-3月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80.03万元至1269.75万元。兴齐眼药2019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8.6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365.87万元大幅增加。

  关注函显示,截止2020年4月14日,兴齐眼药股票收盘价为100.96元/股,动态市盈率215.68倍。关注函还让兴齐眼药说明公司股价与基本面是否匹配,并结合股价区间涨幅和估值水平向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10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截止2020年4月14日,你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0.96元/股,动态市盈率215.68倍,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说明以下事项:1.你公司2020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受疫情影响,2020年1-3月你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980.03万元至1,269.75万元,而你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858.6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365.87万元大幅增加。你公司近两年又一期业绩波动较大。请结合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周期、竞争格局、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成本费用投入情况等,进一步说明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亏损且近年来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受疫情影响的表述是否客观准确,经营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趋势。

  2.请核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自2019年4月以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情形。

  3.2019年1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硫酸阿托品滴眼液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称你公司的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2.4类新药的硫酸阿托品滴眼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并称该款产品用于延缓儿童近视进展,国内尚无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产品上市。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在研产品硫酸阿托品滴眼液的疾病适应症、市场容量、临床需求缺口,是否具有上市的预期时间。临床试验产品的主要临床发现,是否展现了理想的临床效用;

  (2)补充披露与临床试验产品及临床前候选产品直接相关的国内外已上市或待审批的产品情况,说明你公司产品与上述产品的主要区别。

  4.请你公司全面自查是否按照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1条的规定,在互动易及其他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实际状况,是否如实披露相关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否充分提示相关业务的风险,是否存在过度宣传导致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结合前述问题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以互动易平台回复替代临时公告的情形,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5.请结合你公司2019年4月以来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6.请说明公司股价与基本面是否匹配,并结合股价区间涨幅和估值水平向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0年4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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