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实控人拟发生变更

ST锐电3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的三家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天华中泰投资、富海新能投资中心将合计13.68亿股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接受上述三家股东表决权委托后,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13.6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9%。公司控制权将从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变更为王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拥有公司最大表决权份额。控制权的集中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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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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