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莱特收关注函:说明认购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真实、准确披露

  金莱特收关注函,此前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称,拟向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要求说明上述认购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真实、准确披露;上述主体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是否具备认缴本次非公开发行资金的能力;上述主体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和利益安排。

关键词阅读:金莱特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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