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为二级子公司衡水泰达提供6000万元担保

  挖贝网 3月6日消息,泰达股份(000652)发公告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支行申请融资6,000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和8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衡水泰达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2,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衡水泰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8,000万元,衡水泰达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

  公告显示,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广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金额:6,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据了解,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6.00亿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25.02%。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gssz0000652&announcementId=1207350512&announcementTime=2020-03-06%2016:00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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