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子公司6606.6万美元液化丙烷豁免加征关税申请获核准通过

  东华能源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决定,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根据申请对符合条件、按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自美采购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经核准的排除申请,自核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近日公司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6606.6万美元液化丙烷的豁免申请已核准通过,其他子公司的申请核准正有序进行中。对获得排除与豁免的采购计划,公司将在排除期限内安排报关进口。

关键词阅读:东华能源

责任编辑:郭艳艳 RF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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