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得利斯被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超125万

  天眼查风险数据显示,2月17日,A股上市公司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25889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5.02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得利斯创始人郑和平之女郑思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和销售:低温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发酵肉制品及其他肉制品等。目前,公司最大股东为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后者由郑和平持股90.28%。

  根据得利斯官方公告,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信息发布中心统计,得利斯牌低温肉制品1996-1998年、2000-2011年均名列全国同类产品销量第一名。得利斯被确定为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新京报在2019年11月的报道指出,2015年至2018年,得利斯的业绩整体上呈现营收增长、净利下滑的态势。2019年11月8日,得利斯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已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交易可能导致得利斯控制权发生变更,自治区国资委将成为得利斯实际控制人。

  自2010年上市以来,得利斯的实际控制人始终为郑和平,此次股权转让已经涉及实控人的变更。对于郑和平为何放手,有业内分析人士称,目前,得利斯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质押率很高,超过90%,其认为这是上市公司易主的主要原因之一。新疆国资入主之后,在牛羊这块儿,可以借助新疆的区位优势,有助于得利斯生产经营上的可持续发展。

  天眼查风险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同路人投资持有得利斯2342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约为46.67%,其中23244万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约占其所持股份的99.23%。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